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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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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诈骗所得赃物而予以代售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日期:2018-04-08
导读: 【 案 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案情简介 】 公诉机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吴某,男,1988年7月19日生,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xx栋xx房。因...
案    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吴某,男,1988年7月19日生,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xx栋xx房。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09年4月10号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1月7日,犯罪嫌疑人黄某(在逃)向被害人陈某订购500部手机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后黄某预谋将手机骗走。同年11月9日,黄某与被害人陈某将500部手机送到xx大厦电梯时,黄某以客户不想让别人知道仓库的位置为由,让被害人在大堂等黄某。接着,黄某将上述手机通过电梯运到地下停车场,搬到由被告人吴某雇来的小面包车上,然后逃离现场。后被告人吴某明知上述手机是黄某诈骗所得,仍为上述手机配备相关配件后予以代为销售,得款151750元,后汇款72000元给黄某,剩余款项便据为己有。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所得罪,请依法判处。 本文来自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guohuilvshi.com/
       被告人吴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
       被告人吴某的辩护人辩护称:1.被告人吴某是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2.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3.被告人吴某愿意退赃。综上,请求法庭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争议焦点
       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
      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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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吴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缴纳完毕)。
       二、赃款3.1万元还给被害人,其余赃物依法继续缴纳予以追缴,退还被害人。
      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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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黄某(在逃)实施诈骗后所得赃物500部手机交于被告人吴某代为销售,被告人吴某明知是赃物而予以销售,依据《刑法》的规定,被告人吴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代为销售,其行为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据《刑法》的规定,应当获得惩罚。被告人吴某归案后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予以从轻处罚。此外被告人吴某退出部分赃款亦可从轻处罚,故被告人吴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本文来自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guohuilvshi.com/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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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律师团队
Guohui Lawyer Team
  • 付佳怡 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案件、保险合同及其他合同纠纷、案件合规及风险评估、债权债务、公司治理、婚姻家事等。

    从业经历:2010加入国晖律师事务所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现为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法律行业10多年,处理过大量的民商法律事务,熟悉各种诉讼、仲裁程序。擅长处理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劳动、刑事及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案件,代理诉讼案件数百余起,服务机构客户众多,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执业办案经验。

  • 孙睫羽 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主要执业领域为婚姻继承、合同纠纷、拆迁征地等民事诉讼法律事务以及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孙睫羽律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会秉承“从零开始,如履薄冰”的高度责任心,勤勤恳恳完成每一个案件,力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孙律师能保持持续的知识更新,能适时了解国家法规政策的最新动态;思维敏捷,眼光独到,能在细节中发现生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 赵濯缨 律师

    赵濯缨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即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实习律师期间就经办建设工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等多领域的案件,取得了十分优秀的成果。正式执业后,就职于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还同时作为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律师的一员,为政府、为市民解决多种疑难案件。在执业过程中,赵濯缨律师不断钻研各类案件,在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领域有自己独特的代理思路。

  • 郭利霞 律师

    郭利霞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执业17年,办理了大量的案件:独立承办案件几百件——涵盖合同纠纷、婚姻纠纷、继承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方面。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以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原则,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大量客户的认可。

  • 刘洪斌 律师

    刘洪斌律师,2004年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业以来,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案件,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房产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本人始终本着“专注、专业”的执业态度,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 王通 律师

    擅长合同法、公司法、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重点。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的沟通方式,获得客户一致好评。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承“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念,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 殷晖 律师

    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从业以来办理案件百余起案件,对婚姻纠纷、侵权案件、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业务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有大量案件的办案经验,对婚姻家庭、财富继承、侵权案件、合同纠纷、劳动人事方面有独特案件办理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保障。

  • 周建设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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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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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志君 律师

    2017年起执业,双证律师(律师和专利代理师),参与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擅长办理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工程建设、人身损害等民商事案件,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提供理性法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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