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制定的,关键是对事故发生的事实、责任认定,对
处理交通纠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现实生活中,有些交通事故因各种原因涉事方都没有报警,也就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如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当面愿意协商解决,撤离现场后协商不成发生纠纷的。对于这些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纠纷双方应当如何处理?没有交通事故书起诉法院会如何判决?
一、如果有相关证据,事后仍可报警。
交通事故发生后,因为救治伤员或者其它原因撤离现场的,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标记位置、记录见证人等留存相关证据。事后,当事人仍可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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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受理后,工作人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对交通事实进行核查,能够查明事实发生起因,会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定双方责任。能够证明交通事故事实存在,但根据证据无法对涉事方责任进行认定的,会出具
交通事故证明书。
二、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是必要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根据这条规定我们看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向法院起诉必具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起诉只要符合以下条件,法院就会受理: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进行认定,分析事故原因,划定双方责任,并根据查明的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会进行参考,便也不一定会完全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的内容进行判决,关键还是要看法院自己审理查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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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纠纷,证据是关键。
不管是事后报警还是到法院起诉,证据是关键。留存现场证据不单单是责任方的义务,同时也是受害方的义务。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哪一方提供证据不力的,就会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可能会判定承担过多的责任,掏更多的钱。事故发生后,应当保留哪些证据呢?如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双方同意私下解决的,也要先保留证据,再写协议。协议应当明确划定双方责任,明确赔偿标准,履行协议的方式和时间等。如果责任方不履行义务,则受害方可以依据协议书,要求交通事故认定部门进行认定或直接到法院起诉。
国晖律所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以免后期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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