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方赵某驾驶津M号小型客车沿红桥区芥园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青年路交口掉头时,遇伤者郭女士由南向北通过此路口,津M车辆与原告身体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
案外人张某驾驶被告温某所有的津A号重型专项作业车从红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顺驰桥下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下车后上车关门时,左侧门与从红星路由北向南骑行的伤...
金某驾驶津NB号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沿津岐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42公里900米处时,将前方顺行步行的苏女士撞倒,造成苏女士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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