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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后交通事故认定有那些不同?

日期:2018-05-21
导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后交通事故认定的程序变化 2004年5月1日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前后交通事故认定有那些不同?

2004年5月1日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五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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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已作废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已作废的公安部令第10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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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后事故认定程序的最大不同,就是现在的程序取消了上级机关的重新认定,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即使一般性的调解,也是基于当事双方自愿进行,可随时终止。另外,《道路交通 安全法》实施前,交通事故分两种类型,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属于公安交通部门责任 认定范畴,而现在公安交通部门则都应依法作出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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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律师团队
Guohui Lawyer Team
  • 付佳怡 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案件、保险合同及其他合同纠纷、案件合规及风险评估、债权债务、公司治理、婚姻家事等。

    从业经历:2010加入国晖律师事务所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现为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法律行业10多年,处理过大量的民商法律事务,熟悉各种诉讼、仲裁程序。擅长处理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劳动、刑事及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案件,代理诉讼案件数百余起,服务机构客户众多,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执业办案经验。

  • 孙睫羽 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主要执业领域为婚姻继承、合同纠纷、拆迁征地等民事诉讼法律事务以及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孙睫羽律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会秉承“从零开始,如履薄冰”的高度责任心,勤勤恳恳完成每一个案件,力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孙律师能保持持续的知识更新,能适时了解国家法规政策的最新动态;思维敏捷,眼光独到,能在细节中发现生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 赵濯缨 律师

    赵濯缨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即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实习律师期间就经办建设工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等多领域的案件,取得了十分优秀的成果。正式执业后,就职于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还同时作为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律师的一员,为政府、为市民解决多种疑难案件。在执业过程中,赵濯缨律师不断钻研各类案件,在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领域有自己独特的代理思路。

  • 郭利霞 律师

    郭利霞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执业17年,办理了大量的案件:独立承办案件几百件——涵盖合同纠纷、婚姻纠纷、继承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方面。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以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原则,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大量客户的认可。

  • 刘洪斌 律师

    刘洪斌律师,2004年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业以来,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案件,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房产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本人始终本着“专注、专业”的执业态度,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 王通 律师

    擅长合同法、公司法、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重点。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的沟通方式,获得客户一致好评。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承“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念,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 殷晖 律师

    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从业以来办理案件百余起案件,对婚姻纠纷、侵权案件、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业务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有大量案件的办案经验,对婚姻家庭、财富继承、侵权案件、合同纠纷、劳动人事方面有独特案件办理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保障。

  • 周建设 律师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案件执行。周律师工作踏实严谨,自2004年执业以来,主办和协办办理几百起案件,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由其是对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案件的执行颇有经验。期望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刘莉 律师

    2019年起执业,专业领域: 遗产继承、劳动争议、人身财产、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做事沉稳,诚实守信,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能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及时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 李志君 律师

    2017年起执业,双证律师(律师和专利代理师),参与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擅长办理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工程建设、人身损害等民商事案件,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提供理性法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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