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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无法认定如何答辩

日期:2018-05-02
导读: 去年8月30日,家住浦东新区某小区的顾某在下夜班回家时被一小客车撞倒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认为本事故当事...
去年8月30日,家住浦东新区某小区的顾某在下夜班回家时被一小客车撞倒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认为本事故当事人责任无法认定。事故发生后,顾亮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结论为:右侧锁骨骨折。后经有关机构鉴定,顾亮伤情构成伤残十级,休息期150日,营养期75日,护理期75日。

此后顾亮多次与肇事司机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无奈只能求助律师。上海方洛律师事务所韩某、宋某两位律师接受了顾亮的委托后,将车主及车辆投保的保险(放心保)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全责,以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6.3万元。

【庭审焦点】

本案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安交管部门没有对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如何认定各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和责任?

被告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即警方拿不出证据证明被告负有事故的责任,所以被告是没有责任的。原告不能证明被告有违章行为,亦没有证明自身在横穿公路时没有违章,故在事故无法认定的情况下,最多是按照公平原则,对半承担损失。 本文来自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guohuilvshi.com/

上海方洛律师事务所韩某、宋某两位律师发表代理意见认为,本案事故认定书虽然显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应当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被告方有证据证明,原告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而自己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的,才可以减轻被告一方的责任。本案中,被告未提供原告违反交通法规的证据,故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院判决】

交通事故责任不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定案参考依据,不能作为民事侵权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本案中,交警部门虽无法做出责任认定的事故,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事故发生的损害行为、后果、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主观方面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对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进行划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以及证据,该院确定被告驾驶机动车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且无证据证明原告方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而己方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故对被告的答辩意见,法院不予支持。最终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原告各项赔偿金25.6万元。

本文来自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guohuilvshi.com/



所谓归责原则,实际上是归责的规则,它是指司法人员处理侵权纠纷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那么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应适用哪种归责原则呢?对此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一种观点认为应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法律又无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由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公平责任是在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和过错程度的情况下,基于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和受害人所受损害程度的公平考虑而决定的责任。法官所要考虑的因素不是当事人的行为,而是当事人的损害程度和负担能力。该归责原则适用的是前提是双方对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而在本案中,双方并非没有过错,而是过错无法认定,在此情况下并不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是指法律事先规定,一旦加害人实施了某种加害行为,法律就推定加害人有过错,被告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加害人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其责任即可豁免。其目的在于改变过错责任中受害人的举证不利的地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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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hui Lawyer Team
  • 付佳怡 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案件、保险合同及其他合同纠纷、案件合规及风险评估、债权债务、公司治理、婚姻家事等。

    从业经历:2010加入国晖律师事务所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现为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法律行业10多年,处理过大量的民商法律事务,熟悉各种诉讼、仲裁程序。擅长处理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劳动、刑事及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案件,代理诉讼案件数百余起,服务机构客户众多,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执业办案经验。

  • 孙睫羽 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主要执业领域为婚姻继承、合同纠纷、拆迁征地等民事诉讼法律事务以及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孙睫羽律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会秉承“从零开始,如履薄冰”的高度责任心,勤勤恳恳完成每一个案件,力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孙律师能保持持续的知识更新,能适时了解国家法规政策的最新动态;思维敏捷,眼光独到,能在细节中发现生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 赵濯缨 律师

    赵濯缨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即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实习律师期间就经办建设工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等多领域的案件,取得了十分优秀的成果。正式执业后,就职于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还同时作为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律师的一员,为政府、为市民解决多种疑难案件。在执业过程中,赵濯缨律师不断钻研各类案件,在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领域有自己独特的代理思路。

  • 郭利霞 律师

    郭利霞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执业17年,办理了大量的案件:独立承办案件几百件——涵盖合同纠纷、婚姻纠纷、继承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方面。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以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原则,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大量客户的认可。

  • 刘洪斌 律师

    刘洪斌律师,2004年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业以来,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案件,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房产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本人始终本着“专注、专业”的执业态度,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 王通 律师

    擅长合同法、公司法、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重点。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的沟通方式,获得客户一致好评。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承“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念,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 殷晖 律师

    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从业以来办理案件百余起案件,对婚姻纠纷、侵权案件、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业务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有大量案件的办案经验,对婚姻家庭、财富继承、侵权案件、合同纠纷、劳动人事方面有独特案件办理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保障。

  • 周建设 律师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案件执行。周律师工作踏实严谨,自2004年执业以来,主办和协办办理几百起案件,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由其是对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案件的执行颇有经验。期望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刘莉 律师

    2019年起执业,专业领域: 遗产继承、劳动争议、人身财产、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做事沉稳,诚实守信,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能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及时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 李志君 律师

    2017年起执业,双证律师(律师和专利代理师),参与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擅长办理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工程建设、人身损害等民商事案件,一切从当事人利益出发,提供理性法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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