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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日期:2018-04-08
导读: 【 案 由 】强制猥亵妇女罪。 【 案情简介 】 公诉机关:深圳市福田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黎某,男,1992年4月14日生,住所地:四川省蓬安县xx村xx号,捕前暂住深圳市福...
案    由】强制猥亵妇女罪。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深圳市福田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黎某,男,1992年4月14日生,住所地:四川省蓬安县xx村xx号,捕前暂住深圳市福田区xx栋x店,在本市福田区xx小区xx栋xx店工作。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于2010年4月12日被押留,同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4月11日12时,被告人黎某在其工作的本市福田区xx小区xx栋xx店的休息房内,将来其店中聊天的被害人冉某(女,18岁)推倒在床上,强行脱掉其裤子并用手指伸入其阴道内抠摸。期间,被害人将此事告知亲属并报警,民警在案发现场将被告人黎某抓获。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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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黎某辩称:被告人黎某在脱被害人的裤子时被害人没有反抗,是在被告人将手指伸入被害人阴道时被害人才反抗的,之后被告人就没有继续了。此外,被告人的实际出生于1992年4月14日,因为其是家中二胎,家里为了减少超生,在报户口时将其的出生日期提前,故被告人在犯罪时尚未成年。
       被告人黎某的辩护人辩护称:被告人的骨龄鉴定证实其骨龄为17.6岁,故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被告人实施行为不是主观故意;根据“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被告人的行为应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焦点 本文来自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guohuilvshi.com/
       一、被告人黎某是否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二、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行为时是否成年。
      处理结果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黎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
      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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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系强制猥亵妇女罪案件。被告人黎某无视国家法律,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构成了强制猥亵妇女罪,应当予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故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主张其是家中的二胎,家里为了减少罚款,而将其出生日期提前,其实际不满十八周岁。被告人的骨龄鉴定显示其骨龄为17.6岁,故法院依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被告人的实际出生日期为1992年4月14日,被告人犯罪时间是2010年4月11日,即被告人黎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黎某应当从轻处罚。
      相关规定 本文来自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guohuilvshi.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文来自天津国晖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guohuilvshi.com/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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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付佳怡 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案件、保险合同及其他合同纠纷、案件合规及风险评估、债权债务、公司治理、婚姻家事等。

    从业经历:2010加入国晖律师事务所所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现为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法律行业10多年,处理过大量的民商法律事务,熟悉各种诉讼、仲裁程序。擅长处理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劳动、刑事及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案件,代理诉讼案件数百余起,服务机构客户众多,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执业办案经验。

  • 孙睫羽 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主要执业领域为婚姻继承、合同纠纷、拆迁征地等民事诉讼法律事务以及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孙睫羽律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会秉承“从零开始,如履薄冰”的高度责任心,勤勤恳恳完成每一个案件,力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孙律师能保持持续的知识更新,能适时了解国家法规政策的最新动态;思维敏捷,眼光独到,能在细节中发现生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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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利霞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执业17年,办理了大量的案件:独立承办案件几百件——涵盖合同纠纷、婚姻纠纷、继承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方面。在承办案件的过程中以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原则,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大量客户的认可。

  • 刘洪斌 律师

    刘洪斌律师,2004年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业以来,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案件,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房产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本人始终本着“专注、专业”的执业态度,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 王通 律师

    擅长合同法、公司法、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重点。以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的沟通方式,获得客户一致好评。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承“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执业理念,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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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从业以来办理案件百余起案件,对婚姻纠纷、侵权案件、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业务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有大量案件的办案经验,对婚姻家庭、财富继承、侵权案件、合同纠纷、劳动人事方面有独特案件办理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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